福建省輕紡(控股)有限責任公司房屋租賃公告
閩輕控競價〔2015〕006
現對以下租賃標的廣泛征集競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賃標的:
標的1:福州市省府路30號金皇公寓01#一間店面招租,建筑面積約40.4平方米(含公攤面積),租賃期限3年,第一、二年每平方米月租金掛牌價人民幣300元,自第三年起(含第三年)每年月租金在上年基礎上遞增5%,租金按月支付,每月10日前支付。租賃履約保證金為3個月租金。同等條件下,原承租戶優(yōu)先。
標的2:福州市省府路30號金皇公寓03#一間店面招租,建筑面積約39.39平方米(含公攤面積),租賃期限3年,第一、二年每平方米月租金掛牌價人民幣300元,自第三年起(含第三年)每年月租金在上年基礎上遞增5%,租金按月支付,每月10日前支付。租賃履約保證金為3個月租金。同等條件下,原承租戶優(yōu)先。
標的3:福州市省府路30號金皇公寓04#一間店面招租,建筑面積約41.69平方米(含公攤面積),租賃期限3年,第一、二年每平方米月租金掛牌價人民幣300元,自第三年起(含第三年)每年月租金在上年基礎上遞增5%,租金按月支付,每月10日前支付。租賃履約保證金為3個月租金。同等條件下,原承租戶優(yōu)先。
二、標的基本情況及風險提示
租賃標的位于福州市省府路,區(qū)域路網密度大,交通便捷。具體以實地看樣為準。租賃標的的租賃期限自租賃標的移交日起算。
三、租賃用途:乙方承租房屋經營項目需經甲方同意,不得用于經營餐飲、娛樂等高污染、高噪音的項目,否則視為協(xié)議無效,甲方有權立即收回房屋。
四、承租方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標的1競價保證金為人民幣5萬元。
標的2競價保證金為人民幣5萬元。
標的3競價保證金為人民幣5萬元。
五、需要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條件
1、承租方應嚴格履行《租賃合同》。
2、承租方在每月10日前向出租方支付當月租金。逾期支付租金,每日加收1‰的滯納金;逾期支付租金超過三十日的,出租方有權單方面無條件終止合同,收回租賃物。
3、承租方自行負責辦理有關所需政府批準的相關手續(xù)(房產裝修設施的消防審批手續(xù)和驗收許可等),承租方對租賃標的裝修事宜,應按《租賃合同》的有關條款執(zhí)行。
4、租賃過程產生的各種稅費由出租方、承租方按國家相關規(guī)定各自承擔,如有未規(guī)定的,由承租方承擔。物業(yè)管理費、水費、電費及公攤費用等各項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六、競價方式:密封式報價。
七、公告期限:2015年3月20日—2015年4月9日。
八、咨詢電話:0591-87510902
聯系人:
地址:福州市省府路1號金皇大廈18層辦公室。
二O一五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