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舊鋁制品出售招標公告(第2011130號)
此次投標的廢舊鋁制品為分選場內國內外捆扎廢紙中分揀出的廢舊鋁制品。實際計費重量以我公司過磅數(shù)據(jù)為準。
一、 投標單位應提供:1、已年檢的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復印件(蓋公章),經(jīng)營范應包括相關廢品收購或加工內容。 2、非企業(yè)法人的應提供法人代表授權書(原件)、被授權投標人的身份證復印件等相關證明材料一份,并加蓋公章。3、投標單位在送標書前,須將25萬元的投標保證金匯入我司指定的開戶銀行和賬戶,并將匯款“回執(zhí)聯(lián)”復印件蓋公章后,與投標書一起送達
二、(1)投標單位應購買招標說明,每份200元;(2)投標書[內含報價單(加蓋公章)和應提供的相關資料]請密封后由投標方采用快件(請在快件顯著位置注明招標公告編號)或專人直接送達福建省南紙股份有限公司招標辦公室(聯(lián)系電話:0599-8808216,聯(lián)系人:歐陽先生)。(3)投標書送達我公司截止時間為2011年9月22日17時,未按時送達者視為廢、棄標。
三、 投標保證金人民幣25萬元投標方必需用對公賬戶匯入我司指定的賬戶,如貴公司中標,在與南紙公司再生資源開發(fā)分公司簽訂合同后轉為合同保證金,未中標公司的保證金,我公司定標后無息返還。退還投標保證金本著那個單位進退還那個單位的原則,不做變更。
四、出貨規(guī)定:中標單位在簽訂合同前需預繳貨款金 25 萬元。合同簽訂后按合同規(guī)定,貨款不足時不予出貨;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11年10 月31日內必須將場地內所有廢舊鋁制品清銷,未能遵守合同相關條款的視為違約。按違約條款執(zhí)行。
五、投標單位按每噸廢舊鋁制品為計費單位進行報價,所報價格為廢舊鋁制品收購價,其它(如裝車費和運輸費等)一切費用由投標方自理。
六、開標中標:南紙招標辦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將標書收集并封存。本著公平、公正、嚴明的原則,召集公司相關單位和領導進行開標。本次投標項目將設置標底,于開標前公布,開標后投標價格低于標底者為廢標,以報價最高者中標。若出現(xiàn)重標時,中標單位按不低于原投標價重新投標,以最高價產(chǎn)生中標單位,若再出現(xiàn)重標則采取抽簽方式產(chǎn)生中標單位。
七、投標方在合同期內不得因市場廢舊鋁制品價格變動而要求調整價格,中標公司若不簽訂購銷合同或簽訂合同后不按合同執(zhí)行視同違約,我公司將沒收保證金。
八、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對本項目的投標工作進行圍標、串標等違法活動,一旦發(fā)現(xiàn),將報送市公安經(jīng)偵支隊查辦,一經(jīng)查實將取消該單位或個人在南紙一切業(yè)務往來資格。
九、我司戶名:“福建省南紙股份有限公司再生資源開發(fā)分公司”,賬號為“1406054809009007597”,開戶銀行為“工行南平南紙支行”。
南紙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9月14日